法治宁德

以案释法入人心——周宁检察出庭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4-02-01 17:41作者:admin来源: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日,由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赖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周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领导、干部等17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以案释法入人心——周宁检察出庭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图1)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赖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价值人民币5702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环节,公诉人针对被告人所涉罪名客观全面、层次分明的向法庭出示证据。

 

“希望被告人能够认罪服法,积极改造,也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地回应,并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赖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活动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工作中,将会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