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不让案件“带病起诉”——福安市检察院开展醉驾类案检察建议“回头看”

2023-03-23 17:18作者:​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陈丽容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这起案件的血样提取、送检等环节是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是的,我们完全按照相应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送检……”这是福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向民警了解醉酒型危险驾驶案有无依法侦查取证情况的对话内容。近日,福安市检察院开展醉驾类案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通过梳理受理案件质量、面对面交流跟踪问效、系统数据核查等方式,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市公安局存在呼气酒精测试、提取血样不规范以及相关提取笔录制作不严谨、案件久拖不诉等情况。2022年8月,福安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醉酒类危险驾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福安市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发函回复,对检察建议内容全盘接受、逐一答复,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实施。

 

2023年2月,在这份检察建议发出半年后,福安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去年收到这份检察建议后,我们组织专题学习,将建议内容及时传达给各办案中队及每一名办案人员,避免执法办案时再出现类似问题。”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刘允说道,“这次‘回头看’,检察官也重申了证据收集应当注意的事项,希望检警双方今后继续保持良性互动。”


在此次“回头看”活动中,福安市检察院在梳理核查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市公安局受理的83起醉驾案件后,未发现呼气酒精测试和血样提取不规范情况,且案件久拖不诉情况明显减少,检察建议落实成效显著。

 

“检察建议发出后,危险驾驶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更加规范,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质增效,这次我们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把虚假落实、反弹回潮作为排查整治重点,杜绝‘带病起诉’。”福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幼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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