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福安:警民救助国家一级 保护动物——池鹭

2024-01-11 17:01作者:记者 黄楚妍 通讯员 李文福 郑烨来源:闽东日报

本网讯   近日,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在福安市公安局溪柄派出所辅警和几个小学生的帮助下,在溪柄水田村成功放归大自然。

 

当日中午,溪柄派出所辅警看到几个小学生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便上去询问孩子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原来几个小学生在溪柄中山公园玩耍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躺在公园的地上,几经挣扎都飞不起来,善良的孩子们想帮助它又不知如何下手,便带着鸟来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这只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十分珍贵。幸运的是这只池鹭只是翅膀被划破,并无生命危险。工作人员对池鹭的翅膀进行了消毒和止血,待到池鹭情况好转,便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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