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

夫妻闹离婚拒绝抚养自闭症孩子 法院判决不准离

2024-02-26 17:25作者: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游锦玲来源:闽东日报

本网讯   日前,古田法院针对一起夫妻均不愿抚养自闭症子女的离婚案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据介绍,陈先生与李女士经他人介绍后相恋,生下一子后登记结婚。他们的儿子(目前未满八周岁)在四岁时被医院确诊为ASD(孤独症谱系障碍),在六岁时被医院诊断为儿童孤独症。两人婚后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出现裂痕,从2022年2月起分居。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抚养患有自闭症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责,均以己方没有物质、人力条件为由拒绝直接抚养孩子。法院多次欲组织双方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陈先生表示其无法协商。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不能“一离了之”做“甩手掌柜”,互相推诿。婚姻结束不代表责任结束,关系解除不代表责任解除。本案中当事人孩子年幼且患有自闭症,生活自理能力受限,难以开展正常社交,需要接受长期的康复训练,父母需付出比抚养正常孩子更多的努力,投入更多的物质和情感,提供更加耐心、精心的呵护照料。虽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互相推卸责任,均拒绝直接抚养儿子,有悖爱幼育幼的婚姻伦理和家庭美德。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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