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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560余万元!蕉城一男子非法买卖港币,法院判了

2022-09-20 18:13作者:admin来源:蕉城区人民法院

本网讯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来往港澳地区,部分人就此萌生了私下兑换外币非法获利的念头,继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201910月开始,被告人王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赌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等处,通过现金、银行卡等方式收取他人货币,非法买卖港币,并向他人提供港币和人民币的兑换活动,从中赚取汇率差价。至20207月,被告人王某向江某甲、林某、江某乙(均另案处理)提供人民币及港币的兑换共计5670514元,获利30000元。

 

202078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出违法所得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经宁德市蕉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审前社会调查,被告人王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没有捷径,更不要妄想钻法律的漏洞发大财。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鉴,增强法律意识,不要错误地认为买卖外汇是“钱生钱”的生意,而最终自己触犯法律,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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