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

屏南县检察院聚焦“小切口” 交出“高分卷”

2022-11-02 17:11作者: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冯洁茹 江海欣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12条,立案112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3份、发出诉前磋商函9份,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这组数据,源自于近年来屏南县检察院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为切口,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有力的担当履职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高分答卷”。

 

守护绿水青山

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为守护水域生态环境,该院依托检察院派驻河长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涉河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屏南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形成线索互通渠道,及时掌握涉河犯罪线索,实现精准打击,有效治理。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该院围绕河道非法采砂、河道垃圾、流域禽类养殖污染、水源地污染、弃土场水土流失等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立案3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份,磋商函3份,推动召开圆桌会议2场。通过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形成《关于屏南县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方式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促成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禽类养殖污染专项活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守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同时,该院还立足“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探索“公益诉讼+异地补植复绿”新模式,推动生态修复工作有效开展。

 

2018年以来,该院通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异地补植等方式,督促收缴保证金9.554万元,征收生态修复金2.36万元,建立了全县首个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异地植被恢复15亩,补种景观树种1500株,切实保护了受损生态环境。

 

聚焦食品安全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屏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德强介绍,为回应群众关切,该院不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校园食堂、校园周边商店、农贸市场、超市、酒店餐馆等与食品药品安全密切相关、问题易发地点摸排线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

 

2019年,检察干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分散在该县各地的禽类宰杀点存在卫生防疫条件未达要求、无废污处理设施设备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此外,还发现个别宰杀点位于居民区,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卫生造成影响,相关职能部门有脱管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第一时间将调查走访情况书面呈报至县政府,通过前期的沟通协商,促成县政府牵头召开圆桌会议并组织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和古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目前,屏南城区已有13户屠宰经营户入驻禽类集中临时屠宰点,另有3户暂停屠宰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检察建议,于2020年2月促成相关部门依法公示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黑名单,落实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公众知情权,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全县范围内餐饮场所“一照一证”监督力度,保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拓展“等”外领域

为促进社会治理提供“检察力量”

 

“自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行以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在传统“4+1”的基础上已经新增至十个领域, 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法条中的“等”, 就是除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屏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静介绍。

 

在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该院紧扣公益诉讼立法宗旨,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等”外领域,协调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2020年3月,针对冥币市场不法行为,该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查处整治非法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销售印有伟人头像冥币等问题;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针对农村道路安全,该院对村道存在钉子阵、破损、中空、护栏缺失断裂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2019年6月,针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该院通过走访调研形成情况反映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渣土车”运输管理,河道、市场监管等责任落到实处……

 

“2020年以来,我们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等”外领域4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安全。”屏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益华介绍,下一步,该院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继续关注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等”外领域案件,为促进社会治理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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