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宁德市检察机关为打赢抗疫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2020-07-28 19:43作者:2020-3-11 龚丽雯来源:

业务“不停摆” 服务“不打烊”


本网讯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宁德市检察机关厉兵秣马,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防疫、办案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确保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案件管家”一直在线


“36.3度,体温正常。”日前,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在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正逢来访人员到窗口办理业务。来访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对案卷文档及时消毒。受理大厅的一角,也悄然新增了消毒柜、额温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作为检察院的枢纽部门,案管部门连接着公安、法院和律师,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中转站”。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这个“案件管家”一刻也不得闲,严格落实上级和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宁德检察案件管理大厅业务办理指南,倡导以机要邮寄、网络查询、电话预约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摸清近期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底数,对接公安办案部门具体承办人,协调集中送卷,确定送案时间,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准备工作。2月3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就开始受理预约办理案件。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99件,移送119件。通过电话、网络为律师提供咨询32人次,刻录电子卷宗光盘19张,为异地律师邮寄材料1份。


打击犯罪不停摆


谎称有口罩低价销售,在QQ群发布信息,诱使群内人员添加其微信购买口罩……近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曾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古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特殊时期取证方式等侦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实时沟通,形成打击涉疫犯罪的强劲合力。


非常时期尽非常之责,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持快捕快诉,严厉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诈骗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同时,全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围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不迟滞、不停摆。


2月18日,蕉城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一名涉疫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原来,2月以来,黄某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于购买口罩进行防疫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发布贩卖信息,诱使被害人添加其作案微信号后,通过一系列虚假宣传方式取得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多名被害人信任,骗得钱款7.4万元。2月13日,黄某某被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区分局刑事拘留,次日,蕉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月18日,蕉城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蕉城区检察院在充分审查事实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后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服务“不打烊”


“我的法律文书丢了,怎么办?”2月12日,在宁德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守的第七检察部主任黄世琼接到一个电话。仅只言片语,便能感受到电话那头来电者焦急的心情。


简单安抚来电者后,黄世琼了解到,电话那头是申诉人王某某,其不小心将检察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弄丢了。黄世琼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院领导,并与原案承办人沟通,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核实了王某某的身份信息和信件邮寄地址后,将文书复印件邮寄给王某某。


疫情当前,电话、网络、邮件是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主要方式。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在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宁德市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并第一时间发出告示,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信访、邮递信函等方式反映诉求。


与此同时,宁德市检察机关安排专人值班,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信访渠道畅通。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充分利用智慧检务系统,架起与来访群众的“连心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处理群众来信51件,均按规定在7日内予以程序性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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