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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诈骗搭“中转站” 俩“工具人”获刑罚

2024-01-25 15:20作者:蔡婷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 俩男子帮忙诈骗团伙拨打电话,结果成了诈骗从犯。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分别判处郑某卓、施某腾有期徒刑1年9个月、1年5个月,并各处罚金。

 

2023年2月至3月,郑某卓通过某软件认识上家,利用音频转接线为上家远程控制手机拨打电话,并在明知上家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仍介绍陈某露(已判决)等人帮助上家拨打诈骗电话,从而获得报酬。同年3月8日至20日,陈某露伙同施某腾等人帮助诈骗分子远程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6781元。其间,被告人郑某卓、施某腾分别非法获利5024元、4184.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卓、施某腾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俩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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