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夜遇老人受伤躺路边 初中生“扶老”不留名

2022-07-18 16:36作者: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李文福 缪秀容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  路遇老人摔倒,扶与不随着“搀扶跌倒老人反被讹诈”等新闻成为舆论焦点,一段时间以来,引发了公众的共同担忧与困惑。而近日,福安市一名少年用自己的善良之举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叔叔,这个老人家刚刚在三角坪摔倒,身上有受伤,麻烦你们帮忙联系一下他的家属,他一个人太危险了……”7月7日晚9时,一名初中学生模样的少年扶着一名走路颤巍巍的老人走进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接警大厅。


夜遇老人受伤躺路边 初中生“扶老”不留名(图1) 


值班民警立即上前了解具体情况。该少年说,当晚8时许,他骑自行车经过溪潭镇三角坪时,看到一名老人躺在路边无法动弹,身上还有血迹。

 

“我当时也没想太多,看到老人身上有流血,担心老人可能会有危险。同时,考虑到派出所就在不远处,于是我立马上前搀扶老人,一路护送老人至派出所寻求帮助。”少年对民警说。

 

民警立即查看老人伤势,核查老人身份信息,并对少年的善举表示赞许。当民警询问少年姓名时,少年只是表示自己是一名初中学生,其他信息并未透露,随即便骑着自行车消失在暮色中。

 

此时,坐在接待大厅的老人目光呆滞,鼻翼出血。为确定老人伤情,民警对老人体表进行检查,所幸未发现严重伤势。为了缓解老人紧张的情绪,民警为其端来一杯热水。在与老人的交谈中得知老人姓周,系溪潭镇上湾村人。

 

民警立即拨通上湾村村干部的联系方式,将老人的遭遇告之,希望帮助通知家属。村干部告诉民警,该老人近期因患病时常离村出走,并表示将协同家属至派出所带回老人。在等待的过程中,民警小心地为老人擦去鼻翼的血迹。

 

20分钟后,村干部带着老人的家属赶到了派出所。看到老人身体无大碍,家属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民警叮嘱家属要看护好老人,防止老人独自出行,以免发生意外。家属向民警连连道谢,并请民警转达对善举少年的谢意。

 

送回老人后,民警再次想起了热心助人的少年,希望找到他,对其善举表示感谢。于是,民警立即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并将视频截图发送给辖区内中小学的老师进行辨认,但相关老师均表示不认识该少年。至今,热心助人的少年身份仍成“谜”……

 

在扶与不扶之间,这名少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公众作出了表率。“现在已经有《民法典》为大家‘扶老’撑腰了!”民警表示,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其实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扶!《民法典》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也有益于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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