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狂盗18辆两轮车 宁德三男子获刑

2020-07-29 01:16作者:2020-1-10 叶雨香 黄来源:

本网讯 短短三个月时间,宁德三名男子疯狂盗窃18辆两轮车。日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林某、孔某、何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万元、一万元。


2018年底至2019年3月,被告人林某、孔某、何某等三人经预谋后,携带螺丝刀及匕首在宁德市区作案。其间,三人采取用螺丝刀将电动车保险盖拆卸、以匕首切断电线后拼接启动的方式,盗窃18辆电动车、摩托车。


经查发现,林某参与盗窃15起、孔某参与盗窃13起、何某参与盗窃3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上述被盗的18辆电动车及摩托车追回,并返还给各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孔某、何某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林某、孔某、何某等人作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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