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

搭好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工作缩影

2024-04-11 15:59作者: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王榕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成立于2023年。该团队成立以来坚持“应救尽救”的建队目标,致力于做深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全力搭好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过去一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司法救助率连续三年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阿姨,最近身体还好吗?阿妹在新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情况如何?希望她能好好学习,将来才能把生活过得更好……”日前,寿宁县检察院“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对何某进行司法救助回访。

 

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蔡某某强奸一案中,发现被害人何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遂迅速将该救助线索移送第三检察部。

 

收到线索后,司法救助团队本着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办案理念,立即秘密展开线索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何某自幼父母离异,后母亲改嫁,父亲去世,何某与其奶奶相依为命,平时靠奶奶帮人采茶叶和捡垃圾维持生计。近年来,当地村委为其办理低保,同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政策,但其生活仍然困难。

 

“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迅速开启“绿色通道”,主动开展救助工作,以优先办理、快速审批的方式,提升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效率与效果,成功帮何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安排专业社工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何某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何某尽快从案件阴影中走出来,勇于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

 

如今,何某已转入外地学校继续学习,精神状态良好。

 

努力实现“应救尽救”

 

何某某出生在一贫困小山村,母亲在其7个月大时就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自小由其奶奶带大。何某某初中辍学后外出务工一年多,返乡后发现精神有问题,经治疗病情仍时好时坏。后来,何某某与他人有一段短暂的婚姻,离婚后回到寿宁与父亲相依为命,平时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父亲外出打工时,其无人照看,病情进一步加重,经常一人外出游荡,后被邓某某盯上,诱骗并关押在家中强制猥亵多日,直到被公安机关解救。

 

案发后,“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及时联系县民政局、何某某住所地政府,协助将其送往寿宁县康复医院接受治疗。经调查及走访核实,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目前何某某仍在康复医院治疗,经向医院负责人了解,何某某的病情比较稳定,有好转的迹向。

 

一年来,“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让深陷困难的家庭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让老百姓获得“国家不落下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的安全感,彰显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的担当。

 

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感谢检察院对我们母女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好好照顾3个孩子,让她们长大后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也能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看到张某某及其孩子脸上展现的笑容,回访的办案团队工作人员倍感欣慰。

 

张某某育有3女,家庭生活困难,2022年其丈夫外出务工后与家里断绝往来,张某某独自照顾3个女儿。其中,二女儿患有多种疾病,先后多次入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后来,张某某找丈夫讨要3个女儿的抚养费和手术费被拒,双方发生争吵,张某某被殴打。寿宁县妇女联合会在家庭纠纷排查中发现该线索,及时移送寿宁县检察院。

 

案件受理后,“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开通困难妇女群体救助权益“绿色通道”,经调查及走访,该院“应急救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支持其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索要抚养费,同时联系县教育局、关工委为其女儿就学提供帮助。

 

一年来,“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与县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和组织构建多元化、立体式救助体系,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通过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对象合理使用司法救助金,同时深入了解其他救助手段的运用情况,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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