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

小案不小办 枝叶总关情

2024-04-12 11:50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施雯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袁大爷,您好呀!我是柘荣法院的小刘,给您送鸡来啦!”近日,柘荣法院执行局干警刘志坚满心欢喜地赶到柘荣县富溪镇富溪村,为最后一位被害人送来迟到的赔偿。

 

“真赔啦?哎呀,太感谢了,这么远的路还辛苦你跑一趟!”袁大爷十分感动,“就几只鸡的小事,都过去快7年了,没想到你们还一直记挂着。”当这份特殊的赔偿顺利交付,袁大爷的脸上乐开了花,而平时习惯严肃示人的刘志坚,也会心而笑。

 

“‘小案不小办’,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管经过多少年,我们都必须认真对待,并有责任将案件处理到位,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刘志坚办结这件心头旧案,内心无限感慨。

 

时间倒回2017年,被告人彭某行差踏错,盗窃了富溪、双城等乡镇几户村民的财物。被抓获后,柘荣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退出违法所得4100元,退赔被害人袁某、魏某、彭某等人鸡鸭若干只。后该案刑事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由刘志坚承办。

 

在案件执行初期,被执行人彭某态度诚恳,向柘荣法院承诺赔偿,但以生活困难为由希望分期缴款。然而,主动履行2个月后,彭某便销声匿迹,杳无音信。初出茅庐的刘志坚在多番联系查找无果的情况下,因彭某下落不明,名下财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只能先将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终本不终止。虽然多年过去了,这起执行案件仍挂在刘志坚心头。他认为,自己不仅是在执行一起案件,而是将心比心地解决百姓的烦心事。“在该案中,执行金额在多数人看来不足挂齿。但再小的金额,也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7年来,刘志坚坚持一通通电话,一次次上门,不厌其烦地尝试同彭某联系。限制高消费,定期财产查控,刘志坚希望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督促彭某自觉履行。

 

2024年春节前夕,彭某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下,来到柘荣法院处理该案件,缴清剩余罚金及违法所得,依法履行退赔义务。“当初不懂事误入歧途,这些年一直很后悔,不告而别也是因为难以面对,希望出去赚钱,好弥补犯下的错误。”

 

在赔偿鸡鸭问题上刘志坚犯了难,是严格按照判决执行活鸡活鸭作为赔偿,还是将鸡鸭折算现金进行赔偿?更棘手的是,赔偿活鸡活鸭的标准如何定,能否折算现金?折算现金的标准又是多少?为此,刘志坚特地前往物价局,又走访市场商贩,均未得到明确的标准。同时,因被害人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更换,存在部分被害人难以联系的问题。

 

天下无难事,在乎人为之。刘志坚详细翻找原始审判案卷,联系公安机关查询被害人户籍信息,在通信运营商的协助执行以及被害人居住地村委的帮助下,最终同所有被害人取得联系。照顾到被害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双方协商。

 

最终,居住外地的被害人束某和不需要活物赔偿的陆某,选择按照事发时的物价折算赔偿金;希望小事化了的被害人彭某某一笑泯恩仇,自愿放弃赔偿;被害人袁大爷和魏某则选择当地市场出售的一般鸡鸭作为赔偿标的。“年轻人能主动悔改,我们也很感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意思一下就行了!”袁大爷表示。

 

在方案确定后,被执行人彭某当场按照协商方案转账赔偿金,并于次日向柘荣法院交付数只活鸡活鸭,由该院交付给被害人。“感谢法院的帮助,有了这次教训,我以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至此,这桩虽然“微小”但充满意义的旧案圆满结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刘志坚看来,案件执行不看大小,司法为民亦不以标的价值大小作区分,执行工作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的最直接体现,用心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就是最好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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