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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政法人风采】张仲琅:一名有温度的 “法律天平”守护者

2021-06-02 17:17作者:admin来源:

        本网讯    张仲琅,1977年7月出生, 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张仲琅2005年10月进入福安市法院工作,先后在赛岐法庭、立案庭、民二庭、民一庭工作,至今已经16个春秋。其办理每一起案件,总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灵魂,以铁案为目标;所编写案例被国家法官学院案例编辑部选登在刊物中;撰写的论文被宁德法学等刊登。
 
       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福安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3次。
 
       以民生为本,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一名好法官,最重要的是保有一颗对人民群众的仁爱之心,从迈入法院大门的第一天起,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提醒自己,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除了过硬的业务素质能力,还要加强群众工作能力。
张仲琅曾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的骨干法官,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0多件,有效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益,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如原告林某某等47名环卫工人诉福安市某单位系列案,该系列案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他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安抚情绪,最终协调该单位为这些环卫工人补办相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并使环卫工人得到经济补偿金共计32.28万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这些为福安美好环境作贡献环卫工人们的权益。
 
       此外,他积极参加 “无讼社区”建设、“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深入乡镇、企业、村庄,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协助民一庭无讼社区共建点搭建调解平台,化解家事、邻里纠纷;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办案,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法理亦有情,坚守法官初心使命
 
       人民法官为人民。审判工作中常常出现情与法的联结,对此,他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让法律散发出温情的光和热,合理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前段时间,他办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的执行异议案件,案件原告王老太,丧偶多年,一人独自生活,为了养老,她向亲戚筹款几十万元买了房,结果因为房产开发商与某公司有经济纠纷,开发商的房产被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查封。为此,老太太百般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撤销查封裁定,进行维权。老太太情绪极其激动,吃不下饭、要寻短见,连遗书都写好了。鉴于原告情况比较特殊,在处理此案时既要消除老太太过激情绪,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又要在最短时间内将该案妥善处理并办结。
 
       接手案件后,他案在心头夜难眠,为妥善处理该案,他反复与双方协调,一方面与某公司沟通,让其同意解封,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安抚老太太情绪,避免老太太有过激行为。经过不断调解,最终某公司同意解封房产,老太太拿回了房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老太太到法院感谢工作人员时露出的灿烂笑容,让他深有感触,作为法官,在办案中为群众多考虑一点,多付出一点、多尽心一点,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就会更加理解、更加支持。
 
       专业精于勤,一心做好审判工作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本职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这需要在法律素养上有极高的专业性。因此,他主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专业知识储备,更新现代司法理念,法律素养不断与时俱进。
 
       作为庭室骨干,他主动接受复杂、疑难案件,加班加点,积极与同事探讨。由于常年伏案工作造成腰椎、颈椎出现严重膨隆,腰椎、颈椎病经常发作,严重时头颈部动弹不得,但为了及时高效审结案件,提高庭室结案率,他强忍着病痛,坚守岗位,坚持认真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近五年来,张仲琅共审结案件1100多件,年均结案200多件,在专业工作上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法者治之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需要更多具有高度职业操守,勤业奉献的法律工作者。
 
       张仲琅同志作为一名从业16年的人民法官,始终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牢记新时代的使命,严于律己、精于办案、真诚待人,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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