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法院:“三个一”实现党政机关 “零强制执行”
本网讯 近年来,宁德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是根本,府院联动是关键,协同协作是保障,全程督促是基础,自动履行是目标”的导向定位,在全国首创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助力破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着力推动党政机关带头诚信、带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该机制荣获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并在全国、全省推广。
坚持党委领导“一盘棋”统筹推进
2022年5月,宁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宁德市关于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零强制执行”工作格局。明确涉案党政机关承担主体责任,把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纳入营商环境、法治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由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明确通过开展常态化“清零”行动,建立健全案情报告、自动履行、经费保障、考评惩戒、行为审查、全程督促的“1+6”工作机制,规范党政机关处理涉诉、涉执案件流程,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诉讼纠纷和经济活动风险。2023年上半年,宁德辖区党政机关无一件案件被强制执行,持续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零”目标。
坚持府院协同“一张网”联动推进
加强府院联动,与市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将党政机关自动履行生效裁判作为会议重要议题,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将党政机关自动履行情况纳入营商环境指数、平安综治、文明单位、绩效等“四项考评指标”,并创新性将后端考核党政机关在执行程序“是否纳入失信名单”改为前端考核审判和立案环节“是否自动履行、是否被强制执行立案”。
建立健全“常态+长效”联动互动机制,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营商办等部门常态化督办通报各县(市、区)落实“零强制执行”工作情况。针对少数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建立项目台账,市政府联合市法院采取集中约谈、线索移送、考评扣分等措施。今年来,全市6件判决生效后未自动履行的案件被纳入通报,要求涉案党政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强烈震慑。
坚持督促履行“一揽子”全程推进
宁德中院出台实施细则,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第一时间报告、会商机制,将涉党政机关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管理,实行要案简报,推进案件靠前协调解决、自动履行。运用该机制执行的江某与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工作机制,推进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执后惩戒等五大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实行合理确定履行期间、依据可执行性、履行记录、审级衔接、要案专报、联合惩戒、考评奖惩七项举措。
建立制作党政机关诚信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证明书,审判人员“判后预警”、执行人员“督促前置”便利履行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涉党政机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行涉党政机关案件项目化管理,鼓励员额法官在审理涉党政机关案件中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今年上半年,执前督促行政机关自动履行生效裁判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