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为在押人员办理结婚证

2020-07-28 23:55作者:梁荣 2014-8-13来源:
   “谢谢!有你们的帮助,我孩子的入学这下不会被耽误了,我一定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正在福安市看守所拘押的在押人员陈某,激动地对前来为她补办结婚证的相关工作人员说着。
  据了解,2013年4月25日,陈某因贩毒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现羁押于福安市看守所,到2014年10月期满。
  陈某在被捕前和福安市阳头的郑某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于2008年2月生下一男孩。眼下孩子已达到入学年龄,但还没有申报落户。由于郑某和陈某并未登记结婚手续,导致孩子没有办法申报落户。郑某怕孩子没有户口,入学会被耽误,因此心急如焚。
  8月8日下午,福安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郑某一起来到看守所,为郑某和陈某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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