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执行兑现永远不迟到
2020-07-28 23:56作者:2019-1-22 吴通华来源:
本网讯 “党和国家好干部,人民群众贴心人。”1月18日,家住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的叶新海老人将一面锦旗送给寿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现在,我堵在心头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下了。”现已67岁的叶新海无比欣慰地说。在这面锦旗背后,隐藏着老人长达32年的追债苦衷。
原来,早在1987年,当时家住芹洋乡官路洋村的叶新海借给吴某4000元钱,双方约定利息2分,同年底还清。然而到期后,吴某始终未还。1992年8月,无奈之下的叶新海不得不向寿宁法院起诉,当时承办法官作出“支付令”,要求吴某支付该笔借款本息5984元,支付令送达生效后,吴某还是没有执行。
1999年,叶新海向寿宁法院申请执行,当时承办法官因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支付令,便作出决定将吴某司法拘留15日。吴某被释放后,一直外出下落不明。
2018年8月,叶新海在寿宁城关街上恰巧碰到了久未露面的吴某,便向他追讨欠款,可他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叶新海向寿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取得联系,要求恢复执行27年前法院作出的支付令。
寿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对92年、99年两个案件进行查档,核实支付令的法律关系,将相关材料复印调取后依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恢复,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以及在县内各银行进行传统普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在寿宁县邮政储蓄银行和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银行账户内分别有千余元存款,遂依法对该两笔存款予以冻结。在郭法官的多次释法说理后,吴某同意偿还欠款,并与叶新海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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