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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巧解三“难”,让家事不再难断

2020-07-29 00:03作者:2019-8-13 缪玮婷来源:

本网讯  日前,一位被家暴的妇女薛某找到福安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要求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积极与薛某及其丈夫陈某所在街道的妇女联合会联系,详细了解起诉前双方纠纷化解情况。


案件开庭审理后,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对陈某进行多次教育,陈某表示悔改,并作出相应保证。因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庭判决不予离婚,并当庭向陈某进行了训诫,告知其要保护妻子而不能伤害妻子,使夫妻双方和好如初。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司法实践中,家事审判素来有“三难”:案件事实难查清,恩怨情绪难修复,矛盾纠纷难化解。福安法院通过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方式,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对婚姻家庭的救治功能。


2017年10月,为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福安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该合议庭由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职人民陪审员组成,主要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民事案件,功能涵盖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事审判等。通过拓宽处理家事纠纷图解,真正实现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的转变。


福安法院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根源,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让家事调解更有“温度”。在不违反现有审判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同一家事案件由同一法官负责到底,促进案件的调解和矛盾的化解。同时,调解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预设立场,在婚姻纠纷中“劝离”和“劝和”相结合,并让当事人共同信任的亲属、朋友参与调解,营造家事纠纷宽松、和谐的调解环境。


“只有坚持普法工作和审判实践相结合,才能从更大意义上预防并解决家事纠纷。”该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福安法院还不断加强普法工作,重点向妇女和老人解答婚姻家庭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家庭教育、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和家庭暴力等法律问题。


自成立以来,福安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21件,其中调解70件,撤诉51件,致力于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感情,有效维护了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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