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钱袋子”!警惕“民间互助会”陷阱
本网讯 “熟人介绍、稳赚不赔、收益超高、互帮互助”,不少人信赖的民间互助会(标会、轮会),看似是熟人之间的资金帮扶,实则暗藏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风险。近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民间互助会非法集资案件宣判,为辖区群众敲响金融防诈警钟。
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叶某某以自己为会首,先后组织多场民间互助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大量资金。在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会款的情况下,叶某某仍继续组织新的互助会吸收资金,并通过“偷标”等方式骗取会员会款。经查,叶某某共吸收资金1849万余元,造成会员损失446万余元;以“偷标”、组织新互助会的方式骗取会员资金232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最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传统“民间互助会”,本是小范围亲友、邻里间的小额资金周转帮扶。但如今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该模式,打着“互帮互助、资金周转”的旗号,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甚至承诺高额回报,脱离了互助本质,演变为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此类活动无正规监管,一旦资金链断裂,便会出现“倒会”“跑会”等情况,参与者不仅拿不到收益,还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面对各类“资金互助”“标会理财”等融资活动,大家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熟人推荐”“口口相传”的投资项目;不参与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民间互助会;不被高额利息、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将养老钱、看病钱、孩子教育资金投入高风险融资活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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