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在改革中求突破 在创新中谋发展——宁德法院践行初心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2022-11-03 17:03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陈燕华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十月的宁德,依旧青山如黛、水碧如蓝。在广袤的海上,法院人乘上快艇展开回访,落实判后生态环境修复;田间地头,普法人脚步从未停歇,积极将法治的清风吹进百姓心头;企业车间,他们“把脉问诊”,一条条量身定制的“体检报告”,让企业发展的筋骨更加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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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建设“四型”诉非联动中心,推动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创新“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助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击破司法工作开展的“梗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建设“四型”诉非联动中心 增添民生答卷司法厚度

 

“调解员很好,耐心沟通、及时响应,建议也很专业,十分满意。”今年1月24日,当霞浦、蕉城法院首次通过跨域共享特邀调解机制联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对跨域共享特邀调解员詹娜作出这样的肯定评价,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给予五星好评。

 

2021年6月,蕉城区的林某因向霞浦某食品经营部订购冷冻肉品,欠下尾款1.2万余元。此后数月,林某始终未支付该笔款项。因多次催讨未果,该食品经营部遂将林某诉至霞浦法院,要求其支付冷冻肉品尾款。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得知该食品经营部负责人有调解意向,却又顾虑于林某身在外地。法官随即根据跨域共享特邀调解机制的相关规定,将案件委派给蕉城法院跨域共享特邀调解员詹娜展开诉前调解。在詹娜的“搭桥牵线”下,双方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并就争议部分达成了和解。仅10个小时,便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而这样高效的解纷模式,正是依托于宁德法院“四型”诉非联动中心的建设。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宁德法院主动把司法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将诉非联动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实行挂图作战、项目管理,创新推出“主导型”“项目型”“嵌入型”“社区村居型”的“四型”诉非联动中心建设机制,打造具有宁德特色的诉源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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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瞄准一站式关键定位,在全市法院建成10个‘主导型’诉非联动中心,并出台了调解员管理办法、在线调解规程、委派调解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35份,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的多元解纷平台。自主研发的宁德法院诉非联动平台,更是实现了矛盾纠纷从咨询、调解到司法确认等全程在线服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鸣介绍。

 

紧贴宁德市委市政府抱好“金娃娃”工作部署,宁德中院制定出台7份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和工作机制,并成立服务海上养殖综合治理和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等“项目型”诉非联动中心48个,实行“府院联动、治理协同、诉调对接、多元解纷、预防化解”的工作模式,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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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宁德两级法院积极对接辖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强化协同理念,推进前端诉源治理、中端多元解纷、末端高质效审判无缝衔接,先后与公安交警、信访、人行、工商联、妇联等单位联合出台意见,建成“嵌入型”诉非联动中心27个,派员进驻服务,建立“司法+行政+N”工作模式,凝聚起多元解纷合力。

 

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等前沿阵地,全市两级法院建立起“法官+社区”“法官+村居”等“社区村居型”诉非联动中心101个,统合乡镇、社区、村居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力量,形成乡镇、社区全覆盖、村居全辐射的多元解纷网格,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如今,全市186个诉非联动中心已形成了“非诉解纷挺前、法院裁决断后、多方协同联动”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宁德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价指标长期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名。这一具有宁德特色的诉源治理模式,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专刊推广。

 

创新“零强制执行”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2021年,福安法院审结一起某机关与两个公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判令该机关赔偿俩原告损失6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该机关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上述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后,福安法院立即启动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该案执前督促工作,并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详细释明了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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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督促下,今年4月,俩原告均全额领取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款,顺利挽回经济损失。这是宁德法院创新推动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宁德中院执行局局长林雪义介绍,党政机关作为特殊主体,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损伤司法公信力,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特别是在各地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当下,一些党政机关不自觉主动地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让营商环境失色、政府形象“失分”。

 

为了从根源上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推进党政机关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好地依法行政,2021年,宁德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国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党政机关自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2年5月,宁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全国首个规范性文件——《宁德市关于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1+6”工作机制,即通过开展常态化“清零”行动,建立健全案情报告、建立自动履行、建立经费保障、健全考评惩戒、建立行为审查、建立全程督促等6项机制,有效提升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自觉性。

 

避免制度设计成为“纸老虎”,就必须长出“钢牙锯齿”。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执行法院裁判,并把涉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数纳入综治平安、文明、营商环境等考核指标,创造性地将“后端评价”变为“前端考核”。对于少数党政机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宁德法院视情坚决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失职失责追偿追责、集中约谈、线索移送、平安建设考评扣分等措施,对相关党政机关形成强烈震慑。

 

“与此同时,我们针对法院内部存在立审执衔接不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5+7’工作机制,通过明晰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执后惩戒等五大工作流程,配套实行合理确定履行期间、依据可执行性、履行记录、审级衔接、要案专报、联合惩戒、考评奖惩等七项举措,形成规范有序的法院内部审判执行部门衔接机制。”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介绍。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宁德经验弥足珍贵。2022年以来,宁德辖区以党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无一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率先在全省实现此类案件“清零”目标。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分别召开全国、全省法院会议推广“宁德经验”,探索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的长效机制。

 

直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如果你们对合同结欠的工程款金额有分歧,不妨坐下来一起商量解决办法。”2021年7月,福鼎某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驻点法官林进务带着普法宣传、倾听意见的任务来到该驻点企业。当得知该企业与某爆破公司存在施工合同纠纷时,林进务从提高效率、减轻诉累的角度建议进行诉前调解。

 

原来,2019年至2020年,两家公司签订了多个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期间该省重点企业陆续向爆破公司支付了2600余万元工程款。但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对工程总量的结算标准却有了不同意见,余下的工程款迟迟未能到账。爆破公司久催无果,便将该省重点企业诉至法院,要求其结欠工程款及利息1000余万元,并进行财产保全。

 

林进务在与爆破公司充分沟通、了解诉求后,经过4次“背靠背”电话调解、2次现场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仅保障了省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爆破公司的合法权益,还为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费8万多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宁德法院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等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出实招、出硬招,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以打造‘宁德服务’司法行动为抓手,先后出台了《服务保障新能源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5条措施》《司法助企纾困26条措施》,并建立‘法官驻企日’制度,开通司法服务企业线上直通平台、服务企业热线电话等便企暖企措施。”宁德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世平介绍,在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德中院联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和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以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服务的模式,开辟宁德地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便捷通道。

 

为助力宁德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调处中心。蕉城法院职业化协同化解金融纠纷经验被作为普惠金融改革可复制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信用修复激励、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府院社会协同联动解纷、“互联网+司法”服务企业和福安法院劳动争议案件“速裁八小时”等一批创新举措被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省、市推广。

 

“今年4月,我们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访千企走千村进万家’司法暖心行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车间、城乡村居、田间地头等,提供‘量体裁衣’式贴心司法服务。”宁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包剑辉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派出干警232人次,走访企业60家,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法律问题59个。

 

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奏响“山海交响”生态乐章

 

依山傍海的宁德,是中国大黄鱼之乡、国家园林城市。这里拥有绵延1046公里的海岸线,也有重峦叠嶂的高山丘陵。山与山相连,海与海相伴,造就了这座“山海交响”的魅力之城。


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大胆探索创新,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护航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山海协同的美丽新宁德建设。

 

“我们在依法严惩涉生态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将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从林地延伸至矿区、水域、海域等,逐步建立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等多层次、立体化修复模式。”宁德中院生态庭庭长陈万福告诉记者,该院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与人保财险宁德市分公司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救助保险、生态司法修复履约保险、区域性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等3个险种4个险项合作,首险已于2021年3月25日落地闽江流域古田翠屏湖区域。

 

根据《保险协议》,法院将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救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管理模式创新,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广。这一模式,首创了全国省级流域湖河区域水环境的“司法+行政+保险”保护样本,助推“生态司法+损害保险”再升级、再优化做法并被列入《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2020.6-2021.5)》绿皮书。

 

生态修复理念发端于“林”,又不止步于“林”。针对水资源保护特殊性,宁德法院积极推行防护林、滩涂、近海污染防治同步保护,在打造“防治罚修”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上不断求索: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设立10个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和6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市24条主要河流水系和流域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和协同工作框架;加强闽浙边界廊桥文化遗产协同保护,设立专门合议庭,对辖区35座廊桥实行“一桥一档一员一码一保险”司法保护,助力文脉赓续与历史传承;为进一步减少海域的陆源污染,霞浦法院创新开展“沿海防护林帮教”活动,组织缓刑少年犯栽种和认领沿海防护林,并进行编号造册管理;福鼎法院建立增殖放流机制,合理利用被告人缴交的生态修复金购买鱼苗放流,实现了从“侧重打击”向“修复保护”转型……

 

不断拓展延伸的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持续打造具有闽东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宁德样本”,进一步做大做强了宁德“生态司法+”文章,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幸福之城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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