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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伤者急 温情调解化干戈

2025-11-03 15:42作者: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邓雅萍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日,福安法院通过执前督促履行机制,促成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履行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及时、高效地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

 

2024年,雷某某雇佣兰某某修缮房屋,兰某某在修缮过程中因房屋墙体倒塌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20258月,福安法院赛岐法庭依法判决雷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兰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877.27元。判决生效后,因雷某某未履行义务,兰某某向福安法院赛岐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电话联系雷某某,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其释明强制执行的弊端和自动履行的好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分析兰某某受伤后的身体痛苦和经济压力,以及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现实困境。雷某某听后表示理解并主动向兰某某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起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圆满解决,有效减轻当事人累诉。


编辑: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