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公证,巧解继承困局
本网讯 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陈某一家神色匆匆地走进福鼎市公证处咨询大厅,询问办理继承权公证事宜。
原来,陈某的公公老邓已去世9年,在此期间,陈某的丈夫邓某也因病离世,因此,老邓名下遗留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一直未办理继承手续。如今,陈某一家想处置该财产时,才发现问题十分棘手——由于继承事宜长期搁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发生“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原本简单的继承关系变得错综复杂,牵涉到的继承人竟多达11人。
“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谁有份、该怎么分,家里人都急坏了。”面对当事人的焦虑,值班公证员耐心倾听、细致梳理,一边安抚家属情绪,一边在纸上绘制出详细的家族关系图谱。经过数小时逐层分析,公证员最终理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并列出一份清晰、详尽的补证材料清单,让原本如坠云雾的陈某一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3月上旬,陈某按要求提交继承相关材料时,再次面露难色。她向公证员道出了家中的实际困难,继承人邓老伯(老邓的父亲)已96岁高龄,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无法长途跋涉前往公证处;继承人邓阿姨(老邓的妹妹)也因病缠身,加之住处偏远、路途颠簸,同样无法到场签字确认。
“法律是刚性的,但服务是柔性的。群众有困难,我们就要向前多走一步。”了解情况后,福鼎市公证处立即启动“便民绿色通道”,决定打破常规,将“坐堂办证”转变为“上门服务”,并安排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特事特办、优先处理此案。
近日,公证人员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在办理现场,公证员首先见到了96岁的邓老伯。邓老伯虽年事已高,但精神矍铄。公证员俯下身子、放慢语速,与邓老伯深入沟通交流,确认他意识清醒、意思表示真实,并详细告知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为确保公证的严谨性与真实性,公证员还实地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及左邻右舍,对相关亲属关系证明进行多方核实,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在依法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公证人员现场为邓老伯及邓阿姨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加急出具了公证书。
困扰这个家庭多年的继承难题,终于在公证员的奔波与汗水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拿着公证书,陈某激动地握着公证员的手连声道谢:“真没想到,这么复杂的情况,你们能上门解决。真是太感谢了。”
“实践中,很多家庭因忌讳谈‘身后事’或因家庭和睦而疏忽,往往在被继承人去世多年后才想起办理继承权公证。殊不知,时间拖得越久,家庭成员变动越大,继承关系就越复杂。发生财产继承关系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时间推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公证员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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