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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检察支持起诉一起未成年人遭性侵案获赔精神心理治疗康复金

2023-07-19 17:36作者:admin来源: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近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陈某某猥亵儿童一案宣判,古田县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陈某某赔偿被害人心理治疗诊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后,宁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支持未成年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并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件。

 

经查,被害女童小宁(化名)被共同居住人陈某某猥亵,导致小宁出现了睡眠质量差、抑郁、偏执等症状,心理健康、日常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对被害人遭受精神创伤的事实开展了调查、核实,委托专业心理老师对其进行专业的心理测评,并建议其法定代理人带小宁到专业医院就诊,但漫长的疗程和高昂的费用,对小宁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被侵害案件中,注重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用好支持起诉、全面救助等检察职能,彰显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一方面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检察官向小宁的监护人详细说明了精神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收集相关证据,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意见。

 

另一方面开展全方位救助工作。一是主动提供法律援助。针对被害人经济基础差、无力自行聘请律师的情况,主动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小宁提供法律援助,并担任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二是联合进行心理疏导。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保护小组,定期为小宁开展针对性、多样化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三是及时对接司法救助。在了解到小宁家境困难后,第一时间向综合业务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协助小宁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下一阶段,古田县人民检察将继续搭建以“刑事办案+民事支持起诉”为内核,以“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指导”等为外沿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最高限度的司法保护,构筑起严密的保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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