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古田法院司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侧记
本网讯 如何证明遭受了家庭暴力?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具有较强的伦理性、隐私性,其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古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妇儿”权益保护路径,建立完善的“2334”工作机制,从关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公正高效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见实招 解开家庭矛盾“心结”
“吴大姐,想问问您最近过得怎么样呢?”一大早,黄田人民法庭的法官助理陈海英就开始电话回访,并逐一做好登记。“偶尔还是会吵架,我就忍忍他,谢谢法官的关心。”吴大姐在电话那头回道。
吴大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因为夫妻吵架闹矛盾,前后在古田法院起诉离婚2次,都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和好。得知夫妻俩最近又闹了矛盾,黄田法庭对其进行了回访。
“家事纠纷不仅涉及法律上的争议,而且牵连到当事人情感和伦理上的纠葛,不能简单运用传统审判方式,更重要的是消除对立,恢复亲情。”黄田法庭庭长彭雯说。
回访制度仅仅是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部分。近年来,古田法院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任6名员额法官及2名调解员担任家事调解员,不断满足家事案件调解新需求,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去年11月,小李夫妻在家事调解员的劝导下和好。因妻子小芳(化名)怀疑丈夫李强(化名)出轨,就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调解员施瑜珍了解到,夫妻俩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并育有一个孩子。通过询问相关情况、了解矛盾细节,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重归于好,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破裂。
与此同时,为保护无过错方民事赔偿权益,今年1月22日,古田法院发出首批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进一步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出硬招 护航“妇儿”权益
“这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已生效,你如果再殴打或者威胁你的妻子,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去年4月22日,法官彭曦向游某某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游某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据悉,这是古田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竖起了一道“隔离墙”,为家庭暴力施暴者戴上了法律“紧箍圈”。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涉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等侵害行为,坚决为妇女儿童撑腰维权。近年来,古田法院加强与妇联、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及救助制度,协力为受害者驱散暴力乌云的笼罩。
去年12月1日,“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家庭教育)工作”在古田法院召开,妇联、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就构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非联动机制,共同预防、惩治侵害妇儿犯罪联合机制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共商共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机制。
支真招 延伸司法保护触角
“如果收监,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中止妊娠并有藏匿行为,必须要收监。”
一名女犯的收监问题,让古田法院刑庭法官黄晓芬犯起了难。这名女犯陈丽(化名)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古田法院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陈丽怀有身孕,判决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在监外执行期间,陈丽中止妊娠并藏匿,于是对其进行收监执行。但陈丽2名年幼子女的抚养问题牵动着法官的心,如果将其收监,两个孩子将面临实际无人抚育的境地(陈丽未婚,无法查实孩子生父)。
对此,古田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有意义的工作。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汇报有关情况后,古田法院联系多方、协调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2019年7月,古田县福利院暂时收养两个孩子。7月28日,陈丽被收监执行。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两个孩子上学问题提上了日程。因福利院无差别教学,不适合两个孩子的教育,上公立幼儿园又面临着户口落实、资金来源、上学接送等诸多困难。对此,古田法院联系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等各部门,牵头召开了联席会议。最终商定,由公安部门帮助核查、落实户口问题,法院申请司法救助3.5万元,解决上学资金问题,同时联系一所私立幼儿园,就近解决上学及接送等问题。
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近年来,古田法院还持续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劳动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学生上法治课,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法治讲座课堂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