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不但无证而且醉驾 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0-07-29 01:14作者:2013-11-12来源:
    近日古田法院公开审理一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某醉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有悔罪表现,且有严重脑外伤后遗症,故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2月28日1时4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西街道“古汕快运站”门前路段时,碰撞阮某某停靠在路边的重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自己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福建省行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张某某血样乙醇含量为177.0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官提醒万不可心存侥幸酒后驾驶。中国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而正是传统的斗酒劝酒陋习助长了醉驾之风。虽然新刑法将醉酒驾驶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升级”成为犯罪,但漠视法律规定,顶风作案的情况依然存在。张某某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最后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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