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小事生口角,女子用钥匙伤人获刑
2020-07-29 01:16作者:2019-8-2 郑晓燕来源:
本网讯 高速路上发生口角,女子用钥匙伤人致轻伤一级。日前,古田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温姓女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悉,2018年11月5日夜里,温丽丽乘坐丁伟伟驾驶的轿车一同前往河南,途经古田县某高速公路路段时,二人因为工资纠纷在车内发生争吵,出于安全考虑,丁伟伟将车辆停靠在该高速公路路边。后二人争持升级,温丽丽用钥匙戳伤丁伟伟的头、脸部致其多处受伤。
经法医学鉴定,丁伟伟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温丽丽赔偿丁伟伟人民币(币种)80000元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温丽丽因民事纠纷持械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3月13日,温丽丽在厦门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温丽丽因民事纠纷持械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决温丽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
最新更新
各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