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

帮亲属转移犯罪所得 两名在校大学生获刑

2022-12-14 18:25作者:黄晓丹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屏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陈某真(某学院大三学生)和杨某飞(某学院大二学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陈某真的哥哥陈某(已判刑)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木马病毒软件、出租服务器等行为从中非法牟利。为了帮助哥哥陈某取出犯罪所得的钱款,2020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陈某真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先后多次要求杨某飞通过店铺POS机扫描付款二维码的方式收取购买香烟款以及扫描银行自助取款机二维码的方式取现并转移钱款,共帮助陈某转移违法所得32850元,其中杨某飞从中非法获利1100元。

 

屏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真、杨某飞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多次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陈某真、杨某飞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二被告人已退赃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真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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