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
屏南警方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024-07-02 15:16作者:江松松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日前,屏南县公安局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放生。
6月28日,屏南县巡特警反恐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发现疑似穿山甲的动物。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观察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民警对该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赞扬,因穿山甲天性胆小,为避免它受惊吓影响后续处置,民警将穿山甲带回单位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鉴定,这是一只成年穿山甲,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重达2公斤,长约40厘米,无外伤,在地面行动敏捷,生命体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
6月29日,屏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县林业局、屏南宜洋鸳鸯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将穿山甲带到自然保护区内,对其进行放生。当穿山甲听到熟悉的动物叫声,闻到熟悉的森林味道,它慢慢舒展开蜷缩的身体,缓缓地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
望着穿山甲回归大自然的背影,大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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