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
“打财断血”再发力 “四个坚持”促执行
2020-07-29 09:21作者:2020-7-28 范妙玲来源:
本网讯 “之前他们(指负连带责任的从犯)的家属在家门口、公司门口堵我,都没办法正常生活上班了。现在房子被拍卖了,虽然很舍不得,但是能把案款缴清,让我能回归平静生活工作,并且拍卖款分配上,也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很感激办案法官。”主犯董某泉的家属说道。
6月26日,董某泉的房产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成功,拍卖款共计1408000元。
董某泉等13人罚金案,是寿宁法院第一起涉黑涉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合计830227.13元。此案办理过程中,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于3月10日、4月8日、7月8日三赴南平进行财产查控、约谈当事人家属和督促财产交接等事宜,财产处置得以顺利进行。执行款项加拍卖所得(含被执行人家属份额)共计1690334.74元,已收缴国库合计60000元,剩余款项待分配后统一安排收缴国库。
下一步,寿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贯彻上级法院“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指示精神,在案件攻坚再突破、“打财断血”再发力、重点整治再强化、长效机制再完善上下功夫,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一把手”工程,即院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统一调度,执行局一把手为第一办案人,具体协调实施;
二是坚持案案“入户”,即坚持深入被执行人家庭,释法说理,传达主动缴纳罚金、违法所得对减刑假释的必要性,动员家属积极代为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
三是坚持财产深挖,对发现的财产,穷尽一切措施进行查找、处置;
四是坚持联络不断,即使案件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也要以月为单位,定期联系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保持执行信息传达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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