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勇赴省法院、福州、宁德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
本网讯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建勇率调研组先后到省法院,福州、宁德市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省法院院长吴偕林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法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分别参加有关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省法院、福州市法院、部分省市单位有关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与人大代表、律师、企业负责人等座谈,并实地察看了法院系统的集约送达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生态司法实践基地、诉非联动中心、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深入有关企业单位,了解民法典贯彻实施,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审判,司法便民、利民,企业破产重整,法治化营商环境,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方面情况。
调研中,梁建勇对省法院和福州市法院、宁德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要服务工作大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宏观经济变化,把“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之中,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聚焦切入点、做实着力点,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推动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坚持公正裁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充分发挥民法典的推动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将实现契约精神和社会价值标准相结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