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福鼎市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参与未检工作

2020-07-28 19:37作者:2017-6-27 黄锡顺来源:

“偷影人”给“迷途者”心灵导航

 

本网讯   “我认识到自己犯了错,谢谢你们给我这个考察期、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牢记这次教训,好好做人做事,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日前,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在福鼎市检察院一次“亲职教育会”上表态道,这也是承办检察官和负责小明考察帮教的司法社工朱先生最想听到的话。

 

该院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引入司法社工,采用“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教模式,为每位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用专业化帮教确保成效。

 

换位思考

 

引导正视自身错误

 

小明系一名职业中学在校生,因不爱学习,偷偷溜出了学校,结识了一群一起玩乐的“朋友”。201510月份的一天,涉世未深的小明出于面子和江湖义气,受“朋友”纠集,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

 

面对悔恨不已的小明和孤独无助的小明父母,承办检察官决定拉小明一把。最终,福鼎市检察院决定对小明以寻衅滋事罪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委托司法社工对小明进行不起诉考察帮教。

 

针对很多未成年人“自我主义”泛滥的现象,该院突破传统心理疏导模式,邀请受害人、目击证人等对象共同参与,让涉罪未成年人通过了解被害人、目击证人等的心理活动更深刻、直白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社会责任感。

 

司法社工同样邀请了被害人与小明进行面对面交流,采取被害人亲自讲述犯罪行为对自己身心带来的伤害的方式,让小明直面错误后果,学会勇于担当、分辨是非好坏,避免再次误入歧途。

 

心灵导航

 

帮助重新认识自我

 

涉罪未成年人大多心理不成熟,犯罪后心理波动较大,有的因无法摆脱犯罪心理阴影,甚至自暴自弃,远离人群。小明也不例外,他因为担心别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歧视他,采取封闭自我的方式保护自己。

 

为疏导小明的负面情绪,除了增加日常沟通次数外,司法社工深入小明家庭、社区、学校,全面了解小明的基本情况和社会交往情况,组织参加“认识自我,快乐成长”心理辅导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小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司法社工还采取心理情景剧、心理游戏等活动形式,帮助小明打开心结,更好地融入社会集体。在司法社工和小组成员的带动、激励下,小明重新认识了自我,并且结交了新的朋友。

 

亲职互动

 

家庭关爱促进重生

 

“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总有一个‘问题’的家庭存在,尤其是单亲家庭问题较多。因此整个家庭才是真正的‘病人’,而犯错的小孩不过是家庭这个病人的一个‘症状’而已。”司法社工朱先生如是说。

 

为此,在帮教“问题孩子”的同时,社工对其家长同步开展夜间亲职教育,纠正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引导完善亲子关系和提高家庭监护教育能力。经过多次上门走访与沟通,小明的父母也意识到自己平日里对小明的关心不够,只知道给零花钱,而没有真正与孩子平等交流过。而小明知道自己与父母的沟通方式存在问题,不懂得体谅父母对自己的责备也是一种爱,还心生叛逆。经过引导,一家人达成了“口头协议”,保证在未来的生活中多沟通交流,共建健康家庭关系。

 

考察期间,小明由最初的自由散漫、叛逆变得开朗、积极、懂事,愿意与家人沟通解决矛盾,主动规划自己的工作、生活,责任心也渐渐增强,并利用自己的特长与朋友创办了自己的网游小公司,初尝了创业的乐趣。小明的父母虽不太了解这种新兴行业,但也对其表示支持,只是希望孩子不要太累,健康生活。

 

“这是我院未检工作中引入司法社工帮教的第6个成功案例。司法社工,又被称为‘偷影子’的人,他们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使涉罪未成年人消除犯罪‘心霾’,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福鼎市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连洁说。

 

据了解,2016以来,该院联合司法社工跟踪帮教的7名涉罪未成年人中,1人顺利升学高中,2人考取专科学校,2人被推荐就业,1人被推荐至职业学校学习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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