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宁德市交警支队全面加强驾驶员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020-07-28 19:23作者:2013-12-19来源:
一是认真落实新部令的贯彻实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驾驶人考试科学化水平。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场设施的改造,并分别于1月6日和4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智能化评判系统进行考试。1至11月份,科目一共24224人次参加考试,合格23248人,平均合格率96.71%;科目二共34214人次参加考试,合格23247人,合格率67.95%;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共27490人次参加考试,合格22084人,合格率80.3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共21979人参加考试,合格21242人,合格率96.65%。
二是督促培训单位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全省各汽车类培训机构必须于2013年1月30日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交警支队及时调整报名流程,严把培训材料审核关。要求在受理业务时,查验驾培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经复核审批后要求培训单位在《培训记录》上加盖电子签章。学员科目一通过后应将技能证明信息交由驾培机构人工录入学时管理系统。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的启动为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规范化管理,为实现驾驶人培训学时制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驾校培训质量排名通报制度。针对当前部分驾校培训教育管理不严、实际上车操作时间严重不足、“应试化”教育导致培训质量不高现象,从去年10月份起,交警支队制定出台《宁德市汽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监督管理考评办法》,以各科目考试学员通过率为主要标准,每月对全市27所汽车类驾校进行排名,在《闽东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布考评结果,提供给群众作为选择培训驾校的参考。同时,根据排名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前五的驾校,分别给予增加2-10名预约考试指标;对于连续3次排名后三的,暂停受理考试预约,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建议责令停业整顿。今年,支队又出台《宁德市汽车类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各驾校3年内培训的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并排名,在《闽东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考评结果最差的三名驾校,进一步促进驾校培训质量的提高。
四是建立考试质量适时跟踪服务制度。由于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大纲调整以及电子化考试的推广,“应试化”培训出的考生适应能力不强,考试通过率不高。如今年1月1日起,汽车类驾驶资格科目二考试实行新大纲后,1、2月份学员的合格率仅为51.5%,支队立即进行总结,针对学员容易差错的环节提炼出“放眼远方、顾全大局、环回视野、留有余地、引人注目”20字口诀,通过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学员在训练和考试中熟记运用,到11月份,科目二通过率提高到67.95%。
二是督促培训单位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全省各汽车类培训机构必须于2013年1月30日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交警支队及时调整报名流程,严把培训材料审核关。要求在受理业务时,查验驾培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经复核审批后要求培训单位在《培训记录》上加盖电子签章。学员科目一通过后应将技能证明信息交由驾培机构人工录入学时管理系统。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的启动为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规范化管理,为实现驾驶人培训学时制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驾校培训质量排名通报制度。针对当前部分驾校培训教育管理不严、实际上车操作时间严重不足、“应试化”教育导致培训质量不高现象,从去年10月份起,交警支队制定出台《宁德市汽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监督管理考评办法》,以各科目考试学员通过率为主要标准,每月对全市27所汽车类驾校进行排名,在《闽东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布考评结果,提供给群众作为选择培训驾校的参考。同时,根据排名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前五的驾校,分别给予增加2-10名预约考试指标;对于连续3次排名后三的,暂停受理考试预约,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建议责令停业整顿。今年,支队又出台《宁德市汽车类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各驾校3年内培训的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并排名,在《闽东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考评结果最差的三名驾校,进一步促进驾校培训质量的提高。
四是建立考试质量适时跟踪服务制度。由于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大纲调整以及电子化考试的推广,“应试化”培训出的考生适应能力不强,考试通过率不高。如今年1月1日起,汽车类驾驶资格科目二考试实行新大纲后,1、2月份学员的合格率仅为51.5%,支队立即进行总结,针对学员容易差错的环节提炼出“放眼远方、顾全大局、环回视野、留有余地、引人注目”20字口诀,通过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学员在训练和考试中熟记运用,到11月份,科目二通过率提高到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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