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宁德市人民政府出台《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

2020-07-28 19:23作者:2013-12-31来源:
     2013年12月19日上午,隋军市长主持召开2013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送审稿)。会议听取了市见义勇为工作委员会关于《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送审稿)的说明。会议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力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宁德”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要加大力度,继续做好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网媒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见义勇为人员知晓《管理规定》。二要抓好组织实施。市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有效落实《管理规定》中各项条款内容,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三要做好帮扶慰问。年关将至,市工作委员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帮扶和慰问工作,对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尽量帮助协调解决。
    会议议定:一、同意《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送审稿),以市政府名义抓紧下发实施。二、同意由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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