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周宁警方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2020-07-28 19:23作者: 周宁县公安局来源:
2月11日晚,周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余件。
当晚19时10分左右,在周宁县狮城镇某香烛店,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任何销售烟花爆竹的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店铺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张某所销售的烟花爆竹来自江西省广丰县某烟花爆竹制品厂,并不是正规的生产商,且没有保险公司的承保,属于三无产品。如果市民采购了这些不合格产品,一旦产生意外,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民警当场对张某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据了解,张某因未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周宁县公安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当晚19时10分左右,在周宁县狮城镇某香烛店,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任何销售烟花爆竹的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店铺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张某所销售的烟花爆竹来自江西省广丰县某烟花爆竹制品厂,并不是正规的生产商,且没有保险公司的承保,属于三无产品。如果市民采购了这些不合格产品,一旦产生意外,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民警当场对张某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据了解,张某因未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周宁县公安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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