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周宁县检察院三项措施抓好综治平安建设

2020-07-28 19:23作者:钱承卫 2014-2-21来源:
     2013年以来,周宁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周宁县委“依法治县、加快发展”的部署,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周宁”建设,构筑牢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打击刑事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201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人,提起公诉174 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重伤害等严重暴力性、涉毒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类等案件52人,提起公诉68人。适时提前介入,引导“金声缘”***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叶某某等人拐卖儿童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的侦查,确保案件办案质量。
 着眼热点问题,探索服务措施。将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钢贸危机债务纠纷、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问题,作为周宁检察工作重点。以查办案件、专题调研报告、发出检察建议、创新工作机制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规范履职,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食品安全方面,成功查处一起因该县工商局干部玩忽职守导致10吨地沟油流入市场的渎职案件,促成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针对该县“母亲河”污染问题,在认真调研后,依法向该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积极整改。同时,在办理该县森林失火案件过程中,协同公安机关促成森林失火案件当事人达成“补植复绿”协议,面积达1000多亩。在处置钢贸危机债务纠纷方面,与该县法院、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案件管辖、强制措施和处置原则,积极应对该县近年来在外钢贸行业金融风险所引发的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激增的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贷纠纷。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制定了《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成《对“留守老人”森林失火案实施被害人救助的思考》专题调研,推进相关救助机制建设。
 以专项活动为推手,顺应群众要求。深入开展爱民便民实践活动和“法律宣传下基层,力抓维稳促和谐”专项活动。以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载体为平台,组建青年检察官志愿服务队,采取举办图片展、预防或法制讲座、建立维权共建点、“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方式,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开展各类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扶贫助困等工作。2013年以来,共举办图片展、法制讲座32场,分发各类检察宣传资料10000多份,结对帮扶学生12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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