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宁德市交警支队四项措施部署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
2020-07-28 19:24作者:2014-02-27来源:
为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权益,近期以来,交警支队采取了四项措施全面部署和加强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
一、强化组织部署。支队制定下发了《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成立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交警综〔2014〕5号)文件,成立了以支队何如坚政委为组长,刘松生、池祥庆副支队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各地现有执法记录仪设备的数量和应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积极争取公安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力争尽早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查验岗位等民警配齐执法记录仪。
二、强化学习培训。支队及各大队再次组织全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交管局《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讲解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各项功能、佩戴方法、使用要领,以及如何将视频资料录入电脑、对简易故障进行排除等注意事项。要求全体路面执勤民警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操作技能的学习,将其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边用边学,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以学促用,确保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的熟知率达到100%。
三、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组织细化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并按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确保应用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求各大队严把工作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四、强化社会宣传。要求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保障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减少执法突出问题、避免执法争议、促进公正执法的作用和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同时,积极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监督促进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
一、强化组织部署。支队制定下发了《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成立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交警综〔2014〕5号)文件,成立了以支队何如坚政委为组长,刘松生、池祥庆副支队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各地现有执法记录仪设备的数量和应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积极争取公安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力争尽早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查验岗位等民警配齐执法记录仪。
二、强化学习培训。支队及各大队再次组织全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交管局《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讲解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各项功能、佩戴方法、使用要领,以及如何将视频资料录入电脑、对简易故障进行排除等注意事项。要求全体路面执勤民警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操作技能的学习,将其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边用边学,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以学促用,确保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的熟知率达到100%。
三、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组织细化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并按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确保应用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求各大队严把工作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四、强化社会宣传。要求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保障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减少执法突出问题、避免执法争议、促进公正执法的作用和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同时,积极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监督促进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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