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霞浦县“四项举措”落实“党政同责”

2020-07-28 19:24作者:蔡麟辉 2014-3-12来源:
    霞浦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新制度,将“党政同责”做为党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并细化了“四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格局。
    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常委会、大会上经常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在对企业建设、经营、生产调研活动中,要求企业要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县分管领导在履行好分管职能的同时,突出紧抓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的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活动。
     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人员保障,进一步推进“一岗双责”和目标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完善提升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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