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福安市检察院提出米粉生产安全监管 工作亟待加强

2020-07-28 19:26作者:2015-5-21 来源: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福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四家米粉生产加工场所检查活动,这些厂家米粉主要供应城区各餐饮店。在检查中发现上述米粉生产加工场所存在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也未建立生产米粉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对米粉成品经依法抽样检验后,发现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在米粉成品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为严重隐患。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安全监督工作,促进米粉生产加工作坊的规范经营,福安市检察院向福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本地区米粉生产加工作坊的持照情况逐一进行排查,依法惩处无证、证照过期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定期检查、巡查方式加强对生产米粉原料、米粉添加剂、米粉加工成品的质量检验,并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广大米粉经营者和消费者传输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鼓励消费者举报食品市场的各种违法行为,曝光问题单位。福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福安市检察院建议后,开展了米粉生产加工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米粉生产加工点摸底排查,对取得米粉生产加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进行约谈,并与这些企业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对未经许可的米粉生产加工行为依法查处,目前已查处福安城区七家无证米粉生产加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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