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宁德市检察院严格审查刑罚变更执行有成效

2020-07-28 19:29作者:黄辉煌来源:
    本网讯 自2015年4月份,高检院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宁德市检察院共审查了12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合计1620件,其中减刑案件1505件,假释案件10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件,其中,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173名罪犯和不符合假释条件的4名罪犯提出纠正意见,均被监狱采纳,纠正率为10.92%,居全省前列,并对人民法院审判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有效监督,共派员出席法庭25次。

    据悉,宁德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兼收并蓄,严格审查刑罚变更执行。严把财产刑执行关口,维护司法权威,将财产刑履行情况作为衡量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的一个重要指标,把罪犯民事赔偿义务放在优先于财产刑的地位上,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同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内部审查,规范审查程序,尤其对于中政委5号文件规定的职务犯罪人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和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犯罪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制定了内部审查制度,做到全程同步监督;此外,加强司法说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以法服人,以理育人,鼓励罪犯认罪悔罪重新做人,促成宁德监狱制定了《宁德监狱病、残罪犯劳动能力鉴定规定(试行)》,严格规范了老、病、残罪犯的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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