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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检察院举行全市首场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0-09-06 15:09作者:陈楠来源: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部分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孔某某承揽张某某等6人农村自建房地基水泥浇灌施工工程,雇佣蔡某某等人施工。2016年11月1日上午,蔡某某在浇灌地基现场挑运水泥时受伤,造成六级伤残。法院判决孔某某承担34万余元的赔偿责任,业主张某某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孔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认为业主张某某等人需要对蔡某某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请人孔某某,被申请人张某某、蔡某某等人在听证会上分别陈述了各自的理由及意见。检察官围绕案情进行了发问,详细了解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案双方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进行释法说理。之后,听证员进行了听证合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本案中,做为业主张某某等人应当对住宅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且作为工程的定做方,选择不具有劳务资质的孔某某承揽地基工程,存在选任上的过错,应当对蔡某某的损害赔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案三方当事人涉及人数较多又均是邻里,历经四年,应积极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各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进行了充分的对话和沟通,张某某等6人同意给予孔某某适当补偿,双方签订并当即履行了和解协议,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就民事监督案件开展听证促成和解表示赞赏,认为听证会程序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效果良好。对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听证,对案件的检察监督更加透明、更加精准,充分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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