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喜报!宁德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荣记 “集体三等功”

2021-09-30 18:11作者:admin来源:宁德市检察院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给予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等单位及个人记三等功奖励的决定》,市检察院作为全市4家单位之一,在2018-2020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中,连续三年考评结果为优秀并在参评序列前三名,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院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挥绩效考评工作的正向引导,结合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探索建立部门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两书”制度,采取年初抓部署、中期抓推进、年终抓总结与比部门履职目标、比工作成绩成效、比工作创新特色的“三抓三比”方式,高位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担当护发展,扎实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防疫情、担使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喜报!宁德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荣记 “集体三等功”(图1)

 

       统筹推进检察履职和疫情防控工作,开通涉疫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批捕涉疫犯罪30人、起诉53人。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2条措施,挂钩帮扶50个乡(镇)、村,定期回访帮扶对象316户。紧扣市委市政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部署,主动将司法保护从陆地向河海延伸,形成跨区域“同城”办案效应。围绕社会风险防控,与海关、人行等单位签订共同打击洗钱犯罪协作备忘录。围绕宁德大产业、“金娃娃”项目,按照“四个决不”工作思路,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9条措施,推行“驻企检务”等实践模式,突出保障新能源产业发展,办理张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二、化风险、解难题,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喜报!宁德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荣记 “集体三等功”(图2)

 

        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22件、起诉134件,起诉的涉黑恶犯罪定性均被法院采纳,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5个涉黑恶案件入选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毛某某等人涉黑案的专案组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坚持“检察长+第三方”接访常态化,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对周宁县一起故意伤害申诉案,四级检察机关联合召开听证会,圆满解决困扰当事人20年的揪心事。在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联合法院、公安、教育等17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
 

        三、转职能、优业务,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建设


喜报!宁德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荣记 “集体三等功”(图3)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三年来共批捕5833件7794人、起诉9858件13120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1件,提起公诉80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探索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218件,办理的罪犯张某某减刑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派驻+巡回”监管场所检察改革作为最高检检察应用重点课题圆满结项。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39件,提出、提请民事裁判抗诉或建议再审95件。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民间借贷、诉前财产保全、租赁纠纷等虚假诉讼案件29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纠正违法情形32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26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81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等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积极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依法支持法院正确行政裁判,耐心释法说理。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并重,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96件,提起公益诉讼27件。聚焦古镇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问题,立案25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份,推动有关单位筹措修缮资金380万余元;督促相关部门核查租住户10074户、清退违规住户153户。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勇于担当、接续奋斗、争先进位,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作出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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