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设“冷静期” 街坊笑开颜
因担心影响自家采光,三番五次阻挠邻居建房,
昔日和睦相处的邻居吵得面红耳赤
本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相互帮衬,古时也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谦让之德。近日,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的两户相邻群众因建房一事相互指责,吵得面红耳赤。
建房期间
老邻居频频阻挠
今年3月8日,陈某来到周宁县司法局狮城司法所,反映其在环城路拆除老宅建新房过程中遭到隔壁邻居李某三番五次的阻挠,请求司法所帮助协调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取陈某的详细诉说后,联系长安社区“老周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员以及社区干部共同到陈某建房现场察看。
到达建房现场后,调解人员恰巧遇到李某,陈某与李某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向调解人员讲述事情原委,并相互指责,情绪十分激动。原来,陈某与邻居李某的老宅为共基共墙,李某此前已将老房子拆除建了新房,但并未拆除双方相共的墙体。
陈某拆除老宅建设新房之前,双方曾就长约10米的共基共墙部分协商处理到位。在陈某建设房屋第二层时,李某却提出与陈某房屋背后小院交界处的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要求陈某将此事处理完之后才能继续建房,而陈某认为此前双方已协商处理过,便指责李某无理取闹。
“冷静期”内
调解员并没闲着
“陈某和李某两家关系本来是比较融洽的,但因为建房的事情,双方相互指责、言语激烈,已相互产生怨恨。”调解员说,为了避免双方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当时他们决定给陈某和李某一个调解“冷静期”——让他们冷静思考几天,改日再行调解。
“冷静期”期间,调解人员并没有闲着,多次单独找到陈某、李某做思想工作,表示他们虽然发生激烈争吵,但均表达了同意调解处理的意愿。其间,李某告知调解人员,其真正顾虑的是陈某在建设背后小院围墙时会影响到自己家的采光。
联合调解
促成调解书签订
经过一系列单独思想工作,调解具备一定条件后,3月15日,狮城司法所组织长安社区“老周调解工作室”、狮城镇“小林调解工作室”,以及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对这一纠纷展开调解。谁知陈某与李某在社区调解室、建房现场再次激烈争吵。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双方情绪得到一定平复。
调解员随即趁热打铁,对陈某、李某耐心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建筑采光等规定,讲述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通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就陈某房屋背后围墙建设高度、房屋交界处土地使用权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在签订调解协议书的那一刻,陈某与李某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调解门道:调解是“最后的刹车”,可不是每次“刹车”都能拦住奔涌向前的“火气”。这种情况下,为调解巧设“冷静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冲动争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