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
周宁法院出台宁德市首份“反诈劝导令”指引
2022-05-06 17:55作者: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陈樱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日前,周宁县人民法院结合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实际,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电诈”缓刑人员执行“反诈劝导令”的指引(试行)》正式实行。这也是宁德市出台的首个“反诈劝导令”指引。
《指引》针对的主体对象为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行为,经人民法院裁判宣告缓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其主要内容包括,相关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非法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在所在乡镇发放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或向他人推送反诈信息、视频不少于3人次;在县、乡(镇)等有关部门举办的反诈宣传活动中“现身说法”;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发布反诈宣传信息每月不少于1次;推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等。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不断创新与审判执行相结合的司法治理体系创建,探索更多反诈宣传新形式,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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