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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法检“两长”今年首次同庭办案 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

2023-03-17 15:59作者:李慧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周宁县某局副局长汤某某涉嫌犯受贿罪、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在周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今年以来,周宁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周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各机关单位16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时任周宁县某局副局长的被告人汤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9000元,为他人在申报项目获取资金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5年3月,被告人汤某某怂恿汤某甲成立合作社,同年7月,被告人汤某某在汤某甲未实际参与合作社经营的情况下,带领汤某甲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项目,并将他人经营的苗圃基地冒充为合作社的苗圃基地,指引验收人员前往现场验收,获得补助款人民币41100元。

 

2021年10月,被告人汤某某为办理车辆全额贷款,谎称其本人涉及的民事案件已经结案,伪造三份法院执行终结通知书后,顺利办理车辆全额贷款。此后,被告人汤某某又将伪造的一份法院执行终结通知书发送给某金融机构业务员,企图办理贷款,但未能得逞。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对被告人汤某某应当以受贿罪、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有序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推进,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规范,控辩双方都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汤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忏悔。该案择期宣判。

 

周宁法院通过让旁听人员“零距离、面对面”旁听庭审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公诉人就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开展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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