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

周宁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

2023-04-20 16:45作者:张鑫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日前,周宁县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旁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庭审活动,旨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防止或减少再犯罪,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效。

 

被告人郭某某曾因非法制造枪支罪于202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今年3月23日,缓刑考验期内的郭某某心存侥幸,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

 

4月12日,周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被撤销缓刑,判处其拘役两个月,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