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底色 绘文明画卷——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本网讯 近年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抓好司法办案的同时,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将文明创建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取得明显成效。曾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节约型机关、全省节水型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突出头雁效应 健全工作机制
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为文明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全员创建热情,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
强化党建引领 厚植文明根基
思想铸魂强引领,党建文明双融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开展《习近平在福建》系列实录研学及“检察长谈二十大”等专题学习50余场,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政治忠诚根基。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警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与共建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20场。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法纪底线。以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清明节、建党节等特定节日,组织开展“赓续红色血脉、续写红色篇章”系列爱国教育活动,通过对英烈事迹和优良家风的参观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克己奉公、洁身自好的廉政意识。
丰富创建内涵 涵养文明新风
创新文化载体建设,激发队伍内生动力。通过建设展览厅、健身房等文化设施,打造先进榜样、党风廉政、书画作品等主题文化长廊,全面优化人文环境;开展主题征文、诗文朗诵、世界读书日等主题活动20余场,引导干警将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耕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举办“元宵做灯笼”“端午包粽子”等32场民俗体验活动,开展职工运动会、红色观影、登山赛等10余场团体活动;积极参与县羽毛球赛、篮球赛等全民健身赛事,营造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和风气。
深化志愿服务,传递文明温度。实现干警注册志愿者率100%,健全年度计划、岗前培训、服务记录等管理机制。聚焦法律宣传、扶危助困、生态保护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0余场次。发起“99公益”等慈善活动9场;组织无偿献血16人次,献血量5600毫升。培育了“法治助学育人·托起明天太阳”志愿服务品牌,获宁德市第三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优秀奖。
突出检察特色 打造文明品牌
“检助廊乡”传递司法温度。成立“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推行“1+N”司法救助协作机制,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建立多元帮扶体系,推动司法救助与教育帮扶、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深度衔接,以“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模式实现救助效果长效化。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27人),发放救助金64万元,司法救助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守您未来”护航青春成长。以未检工作室为平台,联合寿宁县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构建“检察机关+社工机构+未成年人+社区”帮教网络,累计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红色教育、心理疏导、法治学习及公益服务150场次。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组织法治宣讲70余场,覆盖学生万余人次,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平台。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文明创建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树立更高标准,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续写新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