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法院雷华龙获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本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50个集体、张芳等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福安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雷华龙获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人物介绍:
雷华龙,男,1986年6月出生,畲族,法学学士,现任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先后获评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自2022年任福安法院执行局局长以来,雷华龙带领全局干警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感,在兑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征程上,用实干书写担当,以创新破解难题,用公正与温情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力量,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
扛牢主责,践行司法为民
“执行工作要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期盼作为努力方向。”这是雷华龙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更是他的行动准则。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推动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并在实践中带头办理难案、骨头案。在他的带领下,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抚养费等案件实现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发放。
在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中,面对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恶意拖欠的情况,他带队摸排线索、跨区域协调,最终在短时间内为百余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款数百万元,让焦急等待的工友们安“薪”过年。这样的案件,在他的工作中并非孤例。近3年来,他累计高效执结涉民生案件55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403.17万元。
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八闽护薪”“春雷”等专项执行行动,对逃避、抗拒执行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司法强制力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他的带领下,福安法院执行质效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执结率、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持续优化。
锐意革新,破解执行难题
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是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雷华龙坚信,破解难题不能只靠“老办法”,必须向改革要动力、向科技要效率。他立足福安实际,带领团队积极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执行新路径,成为执行信息化和机制创新的积极推动者。
部分执行案款因权利人无法联系、身份存疑、存在争议等原因,长期滞留法院账户,既存在管理风险,又影响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如何破题?他主动与当地公证机关沟通协调,反复研究论证,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建立“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制度”,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提存事由、程序、款项进行审查与见证,使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彻底消除了案款管理的“模糊地带”和潜在隐患。
机制运行以来,已妥善处理各类疑难案款80余笔,金额累计596万余元,并入选“2023年宁德市改善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为全市法院处理同类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安智慧。
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
雷华龙认识到,执行工作不仅是兑现个案权益,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着力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深度融合与高效衔接,主动牵头协调市营商办、属地金融机构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通过座谈研讨、联合发文、个案引导等多种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畅通“执转破”通道。
3年来,累计推动228家长期停业、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通过“执破融合”等机制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释放出了大量被无效占用的土地、厂房、商标等生产要素,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挽救有价值企业、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对于终本案件,他认为“终本”绝不等于“终结”。为此,他专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对全院数千件终本案件进行精细化、台账式、动态化管理。团队定期进行“网络+线下”财产线索筛查,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传、罚款、拘留乃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强制措施。自团队成立以来,已成功推动480余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实质性化解,执行到位金额超1亿元,让一大批“沉睡”的判决书重新焕发生命力。
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从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到“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再到如今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每一份荣誉背后,都是他在无数个夜晚里的伏案攻坚,在面对复杂矛盾时的坚韧担当,在改革前沿的敢为人先。他以对司法事业的满腔热忱,在兑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上,步履坚定,前行不缀,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