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听,干警李罗坤的执行故事
本网讯 近日,福建高院发布《关于对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决定对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5个集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忠光等3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周宁法院干警李罗坤获评“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说起两年前集中清理执行案款的情形,周宁法院执行局干警李罗坤仍记忆犹新。
曾经,周宁法院各科室款项往来均是统一记账和发放,对于执行案款,没有独立台账管理,清理执行案款意味着需要清理全院的案款,并将执行款分离出来单独管理。
面对信息不完善的款项管理系统,面对那一排排数量庞大的票据,李罗坤不畏艰难、主动请缨,利用其法学与财务管理双学位的优势,揽下了这一艰巨任务。
以往,款项管理系统只能使用“姓名查询”这一种方式,如姓名录入错误或他人代缴则难以对应款项。更令人头痛的是,2012年6月以前的案款案号、部门等信息均未录入系统,要将每笔款项对应起来只能通过原始凭证。
“在那近3个月的时间里,档案室成了第一个办公室,除了日常工作,都在档案室里翻找原始凭证,有些年代久远的,落了灰,掉在皮肤上都会起疹子。”在李罗坤的不懈努力下,周宁法院于2018年9月将线下执行款共计113笔、合计394.98万元全部清理完毕,并逐一对应,转入执行款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周宁法院执行案款均以实施“一案一账号”管理,并实行案款“不见面发放”。
“作为周宁法院执行局唯一在编女干警,我几乎参与了每一次涉及女性当事人的强制执行行动。”司法拘留是执行中强有力的震慑手段,但拘留过程中也会出现诸多困难。李罗坤经历过被村民包围、被拘留人不愿配合、家属不解谩骂等一系列情况,但她仍坚定法律信念,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为民落实在一个个案件中。
2018年除夕的夜晚,李罗坤仍奔波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当天,执行局拘留了一名被执行人,双方家属有协商意愿,但对还款方式有较大分歧,直至凌晨2点,双方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回家稍作休整后,她再次出发解除该被执行人的拘留。“每一次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的笑脸,都为工作增添一份动力,对法律的更加敬畏。”李罗坤表示。
“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帮我们保住了一家人的唯一住房。”案件了结后,被执行人年迈的父亲特地再次到法院向李罗坤表示感谢。在一起涉财产案件中,一名年逾古稀、腿脚不便的老人多次在家人的搀扶下到法院来访,他想保住登记在其儿子即案件当事人杨某名下的一家人的住房,但相关3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其子不睦,均强烈要求拍卖房产。
经了解,因案件当事人杨某拒不还款,申请执行人心生愤怒,不愿进行沟通,而杨某无法凑足所有本金及利息。面对老人的哀求,李罗坤通过一个月的沟通与走访,化解了相关当事人的矛盾,最终,杨某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3名申请执行人也谅解了杨某,并愿意放弃部分利息与杨某达成和解,该系列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