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周宁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森林公安 开展打击与预防破坏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
2020-07-29 00:02作者:周宁县检察院 20来源: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对它的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都必须经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才可以进行,否则就违法了,触犯刑法就要被判刑坐牢的。”9月15日,周宁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科科长张洪生在对当地一家木材加工场进行法律宣传。
据悉,该院至从今年7月份将“林业刑事检察科”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后,调整原有林业刑事检察科的检察职能,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及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的批捕、起诉工作,提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从8月份开始,该科室联合该县森林公安开展打击和预防破坏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县域内的酒楼、菜市场、木材加工场等开展联合检查,并进行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图片展4次、分发宣传材料500多份,从中查获了石磷、乌硝蛇、鹰嘴龟、麂等野生动物,并予以放生。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
据悉,该院至从今年7月份将“林业刑事检察科”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后,调整原有林业刑事检察科的检察职能,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及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的批捕、起诉工作,提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从8月份开始,该科室联合该县森林公安开展打击和预防破坏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县域内的酒楼、菜市场、木材加工场等开展联合检查,并进行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图片展4次、分发宣传材料500多份,从中查获了石磷、乌硝蛇、鹰嘴龟、麂等野生动物,并予以放生。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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