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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强市】福鼎法院2023年生态巡回审判“第一槌”在磻溪镇湖林村敲响

2023-02-15 17:33作者:admin来源:福鼎市人民法院

本网讯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福鼎法院2023年首次生态巡回审判在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正式拉开帷幕,开庭审理两起毁林种茶案件。庭审现场吸引了20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庭审。

 

案例二

 

2021年12月,郑某明为开垦种茶,经宗族成员默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擅自砍伐福鼎市磻溪镇某山场林木,并雇佣同村村民在案涉山场内开垦种植茶苗。

 

经鉴定:案涉采伐区域位于福鼎市磻溪镇桑海村某小班,林种皆为自然保护小区林,生态林保护等级为一级。伐区面积共6.44亩,被伐林木共578株,其中杉木1株,阔叶树577株,被采伐立木蓄积量共20.8285立方米。

 

案发后,郑某明于2022年5月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郑某明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本姓宗族经营管理的山场林木,滥伐林木20.8285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被告人郑某明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例二

 

2019年9月至12月间,吴某福、吴某良、吴某秦为开垦种茶,经吴某福提议,三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共同使用角刀、油锯对位于福鼎市磻溪镇属于三人共同所有的四分之三林木进行砍伐,并通过挖掘机、锄头对案涉山场进行平整后种植茶苗。2021年底吴某福、吴某良、吴某秦再次对案涉山场剩余四分之一林木进行砍伐、平整,并由吴某良种植茶树。

 

经鉴定:被采伐山场位于福鼎市磻溪镇吴阳村某小班范围内,小班的地类为乔木林分,林种为商品林中一般用材林。采伐时间为分年度渐进采伐,伐区面积共12.9344亩,被伐林木共1064株,其中杉木907株,阔叶树157株。蓄积量共78.4553立方米。

 

案发后,三被告人于2022年4月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2022年10月共同委托某林场进行异地补植复绿,计划补植山场13亩,并支付造林款52000元。

 

法院认为,吴某福、吴某良、吴某秦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自有的山场林木进行砍伐,采伐林木蓄积量达78.4553立方米,数量较大,该滥伐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损害当地生态平衡,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三被告人团伙作案、自首、认罪认罚、主动开展异地补植复绿等情节,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良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吴某福、吴某秦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庭审结束后,为充分发挥“审理一案,引导一片”的巡回审判实效,福鼎法院干警就地开展生态法治普法宣传工作,发布生态司法典型案例四起,用心讲好生态法治“福鼎故事”,切实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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