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打造法治强市】念好“山海经” 守护那片蓝——宁德市检察机关强力推进海洋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

2023-04-06 16:04作者:记者 王淇锋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党的二十大为生态环境保护擘划了新的蓝图。保护海洋生态是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当有作为。”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良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海上宁德”、建设海洋强市战略部署,聚焦海洋环境治理、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秩序维护、海洋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加快推进海洋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以能动履职守护闽东蓝色海岸线、厚植宁德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海洋强市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严厉打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

 

宁德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有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持续守护。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精准办理各类涉海案件,保持惩治海洋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海产品、非法猎捕交易红珊瑚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

 

“在宁德市‘清海’行动情况通报中,福鼎全面完成禁养区超规划养殖清退、‘消白除旧’及养殖设施品质提升改造三项任务。”日前,福鼎市检察院总结2022年生态检察工作中,用“湾长+检察长”机制这一关键词,概括该院在守护沙埕湾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

 

2022年5月上旬,福鼎的民间环保组织向检察机关反映,在禁渔期间,该市嵛山岛、台山岛等海域有不少渔船捕捞作业,海面尚存不少渔网。对此,福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启动了沙埕湾非法捕捞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从相关职能部门了解非法捕捞情况及执法现状,掌握了近年来非法捕捞案件的线索清单。

 

同年5月下旬,福鼎市检察院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盗采海砂犯罪时有发生的问题,向主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随后,当地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共清理违规定置网84张,查扣2艘涉嫌“三无”船舶以及伏季休渔期间滞留的外省籍渔船。

 

海洋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为确保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更高效,2020年以来,蕉城区检察院对三都海滩及近岸海面海漂垃圾进行航拍,快速定位分析海漂垃圾的类型、数量、位置等信息,实现数据、业务和技术的全面融合。

 

同时,蕉城区检察院还开展重点岸段智能监管建设,依托“5G+海上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环保生态部门互联互通,推动实现长鼻尾、流水坑码头、鸡公山等15个海洋生态动态监测点互联,实现远程办公办案。


修复: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保护海洋生态既要打击犯罪,也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

 

宁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变原来单一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模式,为集打击犯罪、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为一体的海洋检察工作模式。

 

2022年5月至6月间,俞某等人受利益驱动,多次驾驶“三无”船舶到霞浦周边海域,采取放链网等方式非法捕捞,销往水产品市场,得款34万余元。案发后,霞浦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对该案快审快捕快诉。目前,俞某等5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针对该案中暴露出来的监管问题,霞浦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调查核实,通过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海渔等涉海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助力海洋生态保护。

 

除此之外,在对涉海生态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霞浦县检察院运用“办案+修复+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关涉案人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追偿海洋生态修复金、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公益。在该院的跟进监督下,近年来,相关涉案当事人共缴纳生态修复费用704万元,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


数据显示,宁德市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手段,自2022年以来,共追偿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950余万元。

 

整治:“一二三”模式整治“三无”船舶

 

福安市依山傍海,海岸线145公里。近年来,针对辖区出现的非法采运海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海洋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福安市检察院因地制宜,精准发力,打造出“一二三”海洋检察特色工作模式。

 

“该模式聚焦司法办案这一关键,落实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两项措施,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福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小洁介绍说,借助该模式,从解决“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认定问题入手,推动“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防范一片的效果。

 

2022年3月,福安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采运海砂案件,卞某利用船舶非法买卖海砂5900余吨赚取差价牟利。办案检察官发现,作为犯罪工具的涉案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已失效,船舶首尾未见标识,船证不一致,疑为“三无”船舶。

 

“三无”船舶的认定成为检察官办案的一大难点。在该案的办理中,福安市检察院推动市政府成立全省首个“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经认定,涉案船舶确系“三无”船舶,同年9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卞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扣押在案的“三无”船舶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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